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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孪生尼尔基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30来源:尼尔基公司作者: 本文被阅读

招标编号:SLZB-202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孪生尼尔基建设由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尔基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尼尔基公司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尼尔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数字孪生尼尔基建设


2.2招标编号:SLZB-2022-17


2.3建设地点: 嫩江尼尔基水库枢纽管理区和尼尔基公司齐市基地


2.4工程规模


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设计水平年水库为下游城市工业生活供水10.29亿m3,可满足松花江、嫩江流域重要城市用水;农业灌溉供水16.46亿m3,可使下游灌溉面积发展到454万亩;为航运供水8.2亿m3,环境供水4.75亿m3,湿地供水3.28亿m3,改善下游航运条件及生态环境。电站装机容量25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6.144亿kwh。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1)数字孪生平台方面,建设数据底板、模型平台和知识平台等。 


(2)信息基础设施方面,补充完善安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视频监控设施,完善计算存储环境等。 


(3)智能应用方面,基于模拟仿真引擎构建综合决策支持平台,建设防洪兴利智能调度系统和工程安全智能分析预警系统。


(4)网络安全方面,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数据库审计等。


2.6计划工期:2022年到2023年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与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或水利工程安全监测相关的项目。


注:以上业绩要求为国内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投标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自行查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或信息化类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投标人拟派人员须为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且由投标人为派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职人员,且由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6.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符合“3.2财务要求”、“3.3业绩要求”、“3.4信誉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说明:原则上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接收招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联合体成员书面协商一致且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按照联合体分工安排由招标人直接向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支付对应合同价款,接受该联合体成员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上述3.1~3.6款资格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09913946@qq.com(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两面,授权委托书中需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确认,确认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银行转账方式,售出不退。


银行账号:4200221509000061658


单位名称: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春红旗街支行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 9:00


地点为: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188号)。


6.2递交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提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李诗语收,电话13331688048)。


6.3开标形式:本次开标会议将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应用程序(开标会议室号418382965)。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人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以书面形式申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松辽水利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9.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9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52-24660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18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5607329

编辑: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