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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齐齐哈尔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0-09-27来源:尼尔基公司作者: 张强 本文被阅读


近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印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表彰决定,公司被授予齐齐哈尔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2008年获得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后,经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又晋升为上一级文明单位。


几年来,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建设,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程,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印发了《文明单位创建三年(2008-2010年)规划》,建立创建活动资料档案,积极开展日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水利部颁布的《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及市创建要求,在政治理论、思想品德、法制纪律、廉洁自律、文体活动、劳动竞赛等方面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强化管理、效果显著。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公司领导班子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得到职工群众一致好评;党员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争做模范党员、优秀干部,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全体职工规范自身行为,任劳任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应有作用。


特别是在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中,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把民生水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妥善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在防汛抗旱、工农业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曾先后被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齐齐哈尔市政府授予“水务工作特别贡献奖”;多次被松辽委评为“先进基层党委”;被吉林省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等。


今后,公司将再接再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以十足的勇气面对困难,以敢为的精神大胆实践,积极打造一级水管单位,争创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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